来龙去脉

最高法院从2018年就判定,执法部门要从手机服务商那里拿到个人定位数据必须先获得司法令状。但有意思的是,数据经纪人把类似的信息直接卖给任何愿意付钱的人,这就给执法机构提供了另一条路径,不用走令状程序。

议员们要修法

参议员罗恩·怀登(D-俄勒冈)和迈克·李(R-犹他)在3月13日提出了法案,名字是Government Surveillance Reform Act。这项法案的核心很直接:联邦执法和情报机构如果要购买美国人的个人信息,也必须先拿到令状。

为什么他们担心

怀登在听证会上说,这种绕过令状的做法“公然规避第四修正案”,而且在人工智能可以快速筛检大量私人数据的今天,风险更大。

众议院也有人跟进

在众议院,佐伊·洛夫格伦(D-加州)和沃伦·戴维森(R-俄亥俄)提出了对应的版本,说明这事有跨党派的关注。

支持者的理由

给购买数据开脱的人士说法是很朴素的:既然这些信息是“商业上可获得”的,任何人都能买到,执法机构买来用以追踪重罪嫌疑人,就是合理的工具。

在听证会上,共和党参议员、委员会主席汤姆·科顿为此辩护。他说,如果公众也能买到,FBI买来用来找到性侵犯或贩毒头目,从公共安全角度看是有道理的,他希望FBI能尽一切努力保护民众安全。

不仅仅是FBI

国防情报局局长詹姆斯·亚当斯也在听证会上表示,他们的机构同样会购买所谓的“商业可得”信息。

要点速览

  • 最高法院自2018年要求执法向手机服务商索取定位数据需令状。
  • 数据经纪人可以直接出售类似位置信息,形成绕行令状的渠道。
  • 参议员怀登和迈克·李提出的法案要求购买个人信息也需令状。
  • 众议院有对应提案,显示两院都有推动监控改革的动向。
  • 支持者认为只要信息商业可得,执法机构使用是合理的手段。
  • 情报和执法机构都承认会购买这些商业数据。

这场讨论的核心是权衡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议员们担心商业渠道会被用来规避法律程序,而执法和情报机构则强调使用这些数据可以快速定位危险嫌疑人。接下来的立法走向会决定谁会胜出。